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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1設置場所
一、建筑防火通用規范 GB55037-2022
10.1.11 消防控制室、消防水泵房、自備發電機房、配電室、防排煙機房以及發生火災時仍需正常工作的消防設備房應設置備用照明,其作業面的最低照度不應低于正常照明的照度。

二、消防應急照明和疏散指示系統技術標準 GB51309-2018
3.8.1 避難間(層)及配電室、消防控制室、消防水泵房、自備發電機房等發生火災時仍需工作、值守的區域應同時設置備用照明、疏散照明和疏散指示標志。
三、不同場所備用照明的設置要求
GB55037和GB51309中規定的區域設置的是消防備用照明。
關于商店建筑、醫療建筑、交通建筑、劇場建筑、老年人照料設施建筑、體育建筑、金融建筑、博物館建筑、飲食建筑,這些建筑內設置備用照明,大部分是指非消防備用照明。


02問題
1、是否除了GB 55037和GB 51309之外其他規范描述的備用照明均可理解為非消防備用照明?也就是火警狀態要切除電源?
答:其他規范中的應急照明也可能包括消防備用照明,不能一概而論。
2、備用照明是否需要另外獨立設置一套燈具?
答:可采用同一套燈具布置。
3、設置備用照明場所燈具是否還需考慮蓄電池供電?
答:《技術標準》明確規定備用照明可采用正常照明燈具,并采用正常照明電源和消防電源互投后為燈具供電,無需再采用蓄電池電源供電。

4、消防控制室、消防水泵房、自備發電機房、配電室、防排煙機房等場所,火災備用照明電源引自何處?
答;需要設置火災備用照明的場所:包括變配電室、消防控制室、消防水泵房、自備發電機房、總配電室、防排煙機房、消防電梯機房、消防穩壓機房、A級B級計算機房(數據中心)、信息網絡機房、建筑設備管理系統機房、安防監控中心等重要機房。這些場所的火災備用照明電源應由各自房間的雙電源切換箱供電;避難間(層)等場所的火災備用照明應單獨設置備用照明雙電源切換箱供電。
5、哪些場所需要設置消防備用照明和應急照明?
答:對比GB55037和GB51309,根據特定機房的規模和管理模式等因素確定該類場所在火災等緊急情況下是否需要有人繼續工作、值守,如需有人繼續工作、值守應同時設置備用照明和消防應急照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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